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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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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ber 不托管原始视频或音频。当我们的用户为在线内容生成转录时,我们仅存储生成的文本结果。若你是权利人且认为我们服务上的某一转录、摘要或分享页面侵犯了你的版权,可依下述程序快速要求删除。

1. 我们的立场

Ember 是由香港公司 {{COMPANY_NAME}} 运营的个人知识管理产品。服务上的每一份转录均基于单个用户自愿提交 URL 的请求而生成。我们不下载、不托管、不缓存、不再分发原始音视频。

我们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也要求我们的用户如此。对于清晰、有效的涉嫌版权侵权通知,我们将依据 (a) 香港《版权条例》(第 528 章),以及 (b) 美国《数字千年版权法》(DMCA)的通知与删除原则作出回应;对于 DMCA 原则,我们出于便利国际执行的目的自愿适用。

2. 如何发送通知

若你是权利人或其授权代理人,请向以下邮箱发送书面通知:

邮箱:copyright@yourdomain.com

主题格式:Copyright Notice — [简要描述]

3. 通知必备要素

为使我们能依通知采取行动,通知必须包含所有以下内容:

  1. 你的身份信息。法定全名、机构名称(如适用)、通讯地址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。若以代理身份提交,还须注明你所代表的权利人以及授权性质。
  2. 被侵权作品的识别信息。对你主张受侵权之作品的描述。涉及多个作品时,提供代表性清单。
  3. 涉嫌侵权材料的识别信息。材料在我们服务上的具体 URL(例如 https://yourdomain.com/s/{id}),并附足够细节供我们定位与核查。
  4. 善意声明。一份声明,表明你善意相信(good-faith belief)该使用未经版权所有人、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。
  5. 伪证声明。一份声明,表明通知中的信息准确;并在伪证处罚(penalty of perjury)下声明你是所涉专有权利之权利人,或经权利人授权代为行事。
  6. 签名。手写或电子签名。

不完整、非善意或具滥用性质的通知,可能被拒绝或不予优先处理。

4. 收到通知后我们将如何处理

5. 反通知(Counter-Notice)

若你是被删除材料的用户,并认为删除系出于错误或误认(mistake or misidentification),可向同一邮箱发送反通知。反通知须包含:

  1. 你的全名、通讯地址、电话、电子邮件;
  2. 被删除材料的识别信息及其此前出现的 URL;
  3. 在伪证处罚下声明:你善意相信材料系出于错误或误认而被删除;
  4. 声明:你同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,并接受原通知发送人或其代理人的送达(service of process);
  5. 你的手写或电子签名。

收到有效反通知后,我们将将其转送原投诉人。若在合理期间(通常 10 至 14 个工作日)内我们未收到投诉人已就此提起正式程序的通知,我们可自行决定恢复该材料。

6. 反复侵权者

我们在适当情形下将终止我们认定为反复侵权者(repeat infringers)之用户的账户。单次严重违规也可能导致账户被立即终止。

7. 滥用本程序

在明知虚假或非善意的情况下提交通知或反通知,可能依适用法律(包括但不限于 DMCA §512(f))使你承担赔偿责任,包括费用和律师费。若我们发现本程序被反复滥用,我们可拒绝接收同一来源的后续通知。

8. 非版权类投诉

本程序仅适用于版权问题。关于诽谤、隐私侵权、商标争议、肖像权或其他法律投诉,请发送至 legal@yourdomain.com,并对所涉材料及投诉的法律依据作出清晰描述。

9. 与《服务条款》的关系

本《版权政策》为我们《服务条款》之补充,并应一并阅读。如发生任何冲突,以《服务条款》为准。

10. 语言

本《版权政策》以英文起草。任何翻译仅为方便目的;如存在任何不一致,以英文版为准。

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。如中英文版本存在任何不一致,概以英文版为准。